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南康沃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医用防护口罩,被罚款3万元。
湘药监械罚〔2022〕68号处罚文书显示,经查实,湖南康沃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标示批号为20220326、规格型号为折叠型耳挂式(非无菌型)15CM×11CM)共6020只,5只用于自检,100只用于抽样,剩余5900以每只0.4867元的价格分两次销售给湖南康沃护理用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2871.53元,货值金额2929.93元,未开具销售发票。经检测,上述批次的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项目不符合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标准。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1.没收标示批号为20220326、规格型号为折叠型耳挂式(非无菌型)15CM×11CM的医用防护口罩5915只;2.对该企业处300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