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海关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南京金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擅自出口,被罚款34009元。
沪外港关检违字〔2022〕0070号处罚文书显示,南京金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淇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品名为黄柏提取物,重量为500千克,申报货值为CIF 42000美元,折算人民币货值283413元。出口报关单编号为222920220001760945。经查,上述货物品名应为盐酸小檗碱,应归入商品编号为2923900090,涉及出口检验,当事人未申报出口检验。当事人将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擅自出口。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340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