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家宝医学保健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
沪市监青处〔2022〕292022000870 号处罚文书显示,上海家宝医学保健科技有限公司自2009年开始在自建网站( www.jiabaosh.com)内使用专利证书进行宣传。其在自建网站“获得荣誉”位置发布“合康专利证书”并对外展示该发明专利证书(http://www.jiabaosh.com/content/?301.html),发明名称为一种乳制品的制备方法,专利号为ZL92108364.5,专利申请日为1992年4月1日,该专利已于2011年6月8日终止专利权。该公司在自建网站“获得荣誉”位置发布“宫腔组织吸引管专利”并对外展示该实用新型专利证书(http://www.jiabaosh.com/content/?325.html),实用新型名称为宫腔组织吸引管,专利号为 ZL200420019500.1,专利申请日为2004年1月15日,该专利已于2014年3月12日终止专利权。另查明,其在自建网站“保健产品”位置介绍“合康牌合康胶囊”时(http://www.jiabaosh.com/content/?293.html)使用“发明专利证书:一种乳制品的制备方法”等内容对外宣传。上述宣传内容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上海家宝医学保健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已经终止的专利作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从轻处罚,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