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市监综处罚〔2022〕331号),涉及济南壹可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市中医疗美容诊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负责人 | 违法企业地址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331号
| 济南壹可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市中医疗美容诊所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济南壹可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市中医疗美容诊所 | 左新楠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普利中心3907室 | 91370103MA3TWM310G |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违法所得。 |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结合案情,综合裁量,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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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