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醋没药,被罚款11万元。
皖药监药处罚﹝2022﹞2-212号处罚文书显示,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醋没药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宁河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酸不溶性灰分。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醋没药(批号211201)13kg;2.没收违法所得396.00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1倍的罚款计110000.00元;罚没款共计1103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