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被罚款13.35万余元。
皖药监械处罚﹝2022﹞1-10号处罚文书显示,2022年7月5日,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批号2022010301、2022030402 的尿酸测定试剂盒(酶法)。该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批号 2022010301尿酸测定试剂盒(酶法)195盒;2.处罚款133589.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