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一年一度的“双11”又来了,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快乐、安全、放心的网购高峰期,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双11”网购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理性选择、科学消费、防范套路、及时维权。
1.精挑细选,慧眼识珠
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交易量大的正规网络交易平台以及诚信度好的、口碑美誉度高的网店。网购前,要对商品多搜、多查、多对比。如购买食品时,认真检查商品展示的包装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名称、SC标识、厂址、电话、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真实性。
2.提防套路,谨避陷阱
“擦亮”眼睛,在各种规则中看清隐藏条款,避免陷入商家“先提价后打折” 、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预付定金直减等套路;切勿轻信“电商专供”“拼购”等各种“噱头”;不要被“拍一发八”“拍两套更优惠”等字眼冲昏头脑。要看清并区分“定金”和“订金”,明确预售定金和尾款支付规则。对于预付定金后不想要的商品,可主动与商家协商能否直接退定或支付尾款后申请整单退款。
3.加强防范,保护隐私
“双11”电商大促期间,是各类诈骗行为的活跃期。消费者要小心防范各类诈骗如中奖诈骗、退款诈骗、货到付款诈骗、秒杀诈骗等。一定要通过应用商店下载最新版本电商APP,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等。同时,建议消费者下订单时选择隐私保护,隐藏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收到快递后,清除包裹上的个人信息后再行丢弃。
4.量力而行,理性消费
“双11”期间在电商各种花式活动刺激下,消费者极易冲动消费。“直播带货”加上“双11”,很多消费者往往购买了超过实际使用需求量的商品,最后导致浪费。而比价、选购、凑单等也耗费了不少的精力和时间。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理性购物,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适度囤货。
5.做好防护,勇于维权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双11”电商大促,消费者尤应注意:一是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网购时,看清发货地,尽可能不选择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生产、配送的物品。领到快递后要及时进行消杀;二是大促期间容易遇到商家的价格欺诈、承诺不兑现、发货慢以及物流暴力等网络消费纠纷,要多了解《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网购后应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和付款记录等电子证据;四是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通过拨打12345、12315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务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
1.要严把质量关
网络交易经营者须确保产品的质与量,保证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具有其应有的质量、性能、用途或者有效期限。对于热销商品,应保障充足的货源供应或必要的数量提示,节约消费者时间,优化消费者体验。
2.合理合法促销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时将相关规则明确提示和告知消费者,并保证活动内容公开、透明。同时,杜绝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先涨后降”和“高标低折”等诱导欺骗消费者、以免责条款为由而单方取消订单,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不得忽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3.加强售后服务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切实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义务”等规定,强化售后服务,落实客服部门,畅通客服热线,依法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协助解决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在“双11”期间添堵,将消费纠纷、消费困难化解在源头。(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