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颐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20210601)不符合医用外科口罩产品技术要求川械注准20212140040,定性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四川省药监局对其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批号:20210601)96060只;2.并处货值金额11200元的5倍罚款56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颐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20210601)不符合医用外科口罩产品技术要求川械注准20212140040,定性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四川省药监局对其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批号:20210601)96060只;2.并处货值金额11200元的5倍罚款56000元。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