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7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2022年第四十六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延市市监处罚〔2022〕58 号 | 领航控股(延安)置业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案 | 领航控股(延安)置业有限公司 | 91610600MA6YEBFA26 | 张华 | 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决定给予如下处罚:罚款1.4273万元。 | 主动履行,15日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 |
2 | 延市市监处罚〔2022〕65号 | 延安三宝盛世广告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案 | 延安三宝盛世广告有限公司 | 91610600088185301R | 杜成兵 | 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内容的房地产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决定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广告费用9900元;2.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15日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
3 | 延市市监处罚〔2022〕88号 | 延安顺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 延安顺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10600MAB3905HXB | 王叔恒 | 发布房地产广告使用的数据未表明出处;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房地产广告未载明预(销)售许可证书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万元。 | 主动履行,15日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