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森之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被罚款3万元。
京市监处罚〔2022〕264号处罚文书显示,北京森之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京 东商城开办的“森之脉保健品专营店”,未经同仁堂集团授权,在主页店铺名称前使用了“同仁堂”商标作为标识。又查,当事人没有自己的仓库,通过京 东商城开办的“森之脉保健品专营店”销售从同仁堂集团下属公司生产的商品。上述商品均从从同仁堂集团下属公司及其特定销售商进货到京 东仓库,消费者购买后由京 东仓库直接发货。商品均为同仁堂集团及下属公司生产的合法商品。该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北京森之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正,并处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