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0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北京全净通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市监处罚〔2022〕24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市监处罚〔2022〕24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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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全净通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621674059 |
工商注册号 | 110105006926096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勇良 | |
违法行为类型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于2019年12月6日与北京仲达智亨(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认证咨询合同》(合同编号:ZD201911)和《AAA企业信用认证咨询合同》(合同编号:ZD20190711014),委托其购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9年12月6日,当事人通过总经理李勇良的微信(微信号:qjty1357,昵称:我们爱中医)转帐给北京仲达智亨(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殷科睿(微信号:yinkerui123456,昵称:洗涤心灵)6000元作为购买由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编号:86150132423S)和办理《AAA企业信用认证》的第一笔费用。2019年12月11日,当事人通过总经理李勇良的微信转帐给北京仲达智亨(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殷科睿6000元作为购买由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编号:86150132423S)和办理《AAA企业信用认证》的第二笔费用。 北京仲达智亨(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均没有安排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认证现场审核活动。当事人与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没有进行任何联系,不了解其具体信息。上述证书由北京仲达智亨(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支付费用后,证书从何处快递送达无法确认。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等官方网站查询,均未发现有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的任何信息。当事人购买的证书颁发单位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应为未经批准的非法机构,其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为无效证书。 | |
处罚依据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0-10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1-1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