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1月9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四起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庆施汉彬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安庆市宜秀区张翠娥烟酒商行、华棋口腔门诊部、安庆市宜秀区春宏调味品商行。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宜处罚〔2022〕59号 | 安庆施汉彬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91340811MA2MUGJY7L | 何伟亮 | 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 |
2 | 庆市监宜处罚〔2022〕70号 | 安庆市宜秀区张翠娥烟酒商行 | 92340811MA2TU9YF47 | 张翠娥 |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 |
3 | 庆市监宜处罚〔2022〕71号 | 华棋口腔门诊部 | 52340811MJB2333563 | 梅莹 | 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3日 | |
4 | 庆市监宜处罚〔2022〕72号 | 安庆市宜秀区春宏调味品商行 | 92340811MA8NX9EF96 | 方世庆 |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