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四川赤诚三农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农(种子)罚〔2022〕1号 |
案件名称 | 四川赤诚三农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
违法企业名称 | 四川赤诚三农种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22662785599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龙保全 |
违法事实 | 2021年1月15日,当事人以24元/千克的单价将其生产的600千克水稻种子“冈优952”包装为水稻种子“冈优825”销售给四川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货值金额14400元。 2022年2月7日,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经营假种子,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4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建议由颁证机关吊销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处罚内容 | 吊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B(川)农作许字(2007)第0046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1月7日 |
处罚机关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