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关于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2〕1075号)

2022-11-16 11:35: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2〕1075号)。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因无证或超范围生产化妆品、使用违法原料生产化妆品行为被罚款5万元。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思南许家坝镇:“三个坚持”过上“牛 ...

  • 科学保护开发种质资源 激活思南黄牛 ...

  • 我国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已延伸至45 ...

  • 双“11”购物节 按需购买 拒绝浪 ...

  • “小羊驼”第5次走进进博会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