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国心壹号”刊物的宣传中包括大量极聚蛊惑力的文字,其中绝对化用语、夸大宣传疗效等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内容,且虚假引用“高校、名人、专家、患者”名义进行诱导,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已涉嫌欺诈。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要求“国心壹号”立刻停止虚假宣传行为。
近日,天津消协接到消费者反映,家里老人收到一本名为《国心壹号》的杂志型刊物。内容全部是对“‘国心壹号’馨瑙益生—麝香心脑乐胶囊”产品的宣传。老人对该产品“红墙老首长用的,国宝级人物用的, 独一无二的”的宣传十分心动,但家人对“返老还童、治一个好一个”的功效介绍十分质疑,因此,向天津消协反映,希望通过天津消协了解实际情况。
收到相关材料后,天津消协调查发现:
01
《国心壹号》刊物没有期刊号,无法查询到印刷单位,且未提供产品厂家、经销商等相关信息。
02
刊物所宣传“国心壹号”相关活动落款为“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经查询,此机构不存在。
03
刊物所宣传“中美华医制药有限公司”全程支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也未能查询到该企业;唯一可联系的方式为“健康热线:400-850-6797”,天津消协拨打该电话,对方拒绝透露相关内容,也不愿提供有效企业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消协后续拨打该电话均无法接通或被对方挂断。
04
天津消协给该刊物中所登载参与宣传的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现已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发出调查函,就“‘国心壹号’馨瑙益生—麝香心脑乐胶囊”宣传材料涉及引用上述两家单位名称及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及倡议的情况调查核实。
北京中医药大学复函:“我单位及单位工作人员与调查函所述产品无任何联系及利益关系,不存在为该产品开展宣传或发声倡议的活动”;南方医科大学复函:“我校没有为‘国心壹号’有关产品开展宣传或发声倡议,也未发现我校工作人员有为‘国心壹号’有关产品开展宣传或发声倡议的情形”。
天津消协认为,“国心壹号”刊物的宣传中包括大量极聚蛊惑力的文字,其中绝对化用语、夸大宣传疗效等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内容,且虚假引用“高校、名人、专家、患者”名义进行诱导,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已涉嫌欺诈。
天津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非传统正规渠道选购医疗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时要保持理性,对没有刊号的宣传物及批准文号、厂名厂址等必要信息缺失的“来路不明”的产品特别要高度警惕,老年患者要多征询医生及儿女的意见, 购买产品时要妥善保留购买小票,主动索要发票等必要的凭证。
来源:天津市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