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刷单、雇水军、傍大牌……这些违法行为,深圳将严查!2022年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83宗,罚没758万元。
案例1
仿冒混淆违法行为
深圳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域名主体部分混淆案。当事人在权利人已是知名企业的情况下,未经许可,擅自注册与权利人域名主体部分相同的域名,且在该网站上使用了权利人网站的文章、案例等文字内容,并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权利人品牌的工业配件。当事人的行为足以产生混淆,引人误认为是权利人的商品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误导公众。最终,当事人被处以3万元罚款。
案例2
商业贿赂行为
深圳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商业贿赂案。当事人主要负责代理某居公司购买、出租公寓房产业务。为促成上述交易,当事人支付某居公司工作人员回扣,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最终,当事人被处以101.89万元罚没款。
案例3
虚假宣传行为
某大型连锁超市中国公司虚假评价案。当事人通过其APP在线销售商品,在“我的评价”中,当用户未及时对真实交易的商品作出主动评价时,APP后台自动默认五星好评,并将默认五星好评计算在好评率里进行展示。当事人因对商品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受到了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组织虚假宣传行为
深圳某信息技术公司进行虚假宣传及组织帮助其他经营者虚假宣传案。当事人向客户提供口碑问答维护服务,冒充真实用户的账号在XX知道、3XX问答、搜X问答、知X、豆X等平台发布问答,帮助客户提升口碑。其发布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问答,均存在冒充真实用户或模拟真实用户主观体验、主观判断的内容,误导消费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判断。最终,当事人被罚款150万元。
案例5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深圳某科技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经查,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员工曾在商业秘密权利人处任职,任职期间获取了权利人的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等资料,并在离职后利用这些资料开展经营活动,侵害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最终,当事人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案例6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深圳市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当事人开展了名为“打卡全额返”的促销活动,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活动规则和兑奖条件。之后当事人单方面修改了《打卡活动用户协议》,增加了不利于用户兑奖的条款,并按照擅自修改的协议,拒绝消费者正常兑奖。最终,被罚款40万元。
案例7
商业诋毁行为
深圳市某公司商业诋毁案。当事人为了提高其APP的关注度,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编造“某平台10个司机8个养不活自己、套路太多、赚不到钱、你被坑过吗”等虚假采访视频,并上传至该APP进行广泛传播。该公司的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最终,当事人被处罚款20万元。
案例8
使用技术手段进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圳市某公司妨碍、破坏“某音”软件正常运行案。当事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官网、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宣传推广适用于“某音”软件等短视频软件的群控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电脑端向被控手机移动端“某音”APP群发点击指令的方式,同时对多个“某音”APP虚假账号进行批量登录和群控操作,实现批量模拟刷视频养号、批量关注、批量私信、批量评论、自动批量发布作品等功能,严重干扰“某音”平台的分发机制,制造了大量的虚假流量,妨碍、破坏“某音”软件正常运行,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最终,当事人被处罚款300万元。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