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你在医院、诊所接受医生治疗时,除了存在医疗风险,你是否注意到可能还有其他的安全风险呢?
案情简介
日前,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某医院检查时发现,其使用的2套医疗器械配套储气罐为进口压力容器且未经进口监督检验。经查,该院储气罐进口商及其下游经销商存在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压力容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由于销售范围较广,涉及全市15个区,共立案33件,目前均已终结。
法律分析
当事人销售的医疗器械中配套的储气罐为进口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范畴,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有较高压力、存在安全风险,销售前应当依法进行进口监督检验。
当事人销售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对违法行为已查实的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