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2>>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0期)

2022-11-25 22:08: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1021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0大类,其中合格1007批次,发现不合格1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进货来源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进货来源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备注
1//建平县叶柏寿皇家粥铺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街道皇家公馆油条//2022/5/20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414mg/kg||≤100mg/kg
2//抚顺双燕精品超市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24号香蕉//2022/5/24吡虫啉||0.12mg/kg||≤0.05mg/kg
3//建平县叶柏寿正宗川味水煮鱼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向阳街1-104号水杯//2022/5/20大肠菌群||检出/50cm²||不得检出/50cm²
4沈阳市久旺达食品加工厂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街道范屯村新民市中义兴副食超市沈阳市新民市民族街90号久旺达鲜土豆粉久旺达+图形商标200克/袋2021/12/2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271mg/kg||≤200mg/kg
5喀左县古城陈醋厂喀左县城双桥大街南朝阳佳惠超市有限公司建平东环岛店建平县叶柏寿街道长春街49号喀左三叔老陈醋古城三叔420ml/瓶2022/1/18总酸(以乙酸计)||4.82g/100mL||≥5.00g/100mL
6//抚顺市新抚区张亮麻辣烫小吃店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26号楼南12号门市饭碗(复用餐饮具)//2022/5/2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012mg/100cm²||不得检出/100cm²
7//海州区梅宇蛋业柜台阜新市千盛百货一层白风蛋//2022/6/20甲硝唑||66.3μg/kg||不得检出
8顺一成食品加工店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芦屯卜村房执字No.183营口市站前区盛达生鲜超市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28-甲5号、甲6号土豆粉/称重2022/1/10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278mg/kg||≤200mg/kg
9//锦州市大国香橙源生鲜食品超市凌河区五里店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六段36、36-67号鱿鱼(其他水产品)//2022/5/19(Cd)||   13.4mg/kg||≤2.0mg/kg
10//凌海市大凌河肖娜蔬菜摊床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青年街市场北1区1号//2022/5/26噻虫胺||0.58mg/kg||≤0.2mg/kg;噻虫嗪||1.61mg/kg||≤0.3mg/kg
11//抚顺市新抚区张亮麻辣烫小吃店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26号楼南12号门市料碗(复用餐饮具)//2022/5/2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015mg/100cm²||不得检出/100cm²
12丹东市海宇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辽宁省东港市环城大街185号沈阳市苏家屯区润喜佳泰乐超市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07号料酒船老大+图形500ml/瓶2021/12/14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853g/kg||不得使用
13锦州市旭东淀粉制品加工厂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北铺村锦州市大国香橙源生鲜食品超市解放路店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六段5-41、42号东北水晶拉皮(非即食)/计量销售2022/1/14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265mg/kg||≤200mg/kg
14沈阳王氏天兴蜂蜜有限公司沈北分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耀阳路18-11号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台桔子广场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康瑞社区蓝色康桥小区A区17、29#101枣花蜂蜜天兴TIANXING+图形500克/罐2022/6/30甲硝唑||37.4μg/kg||不得检出


(责任编辑:闫冬)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