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涛)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显示,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被通报处罚,罚款6.99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与长沙蓝宇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共建合同》,将该医院精神卫生科出租给长沙蓝宇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营,经营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其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75480.04元。
该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张某某未佩戴个人剂量计,于2022年6月28日为患者雷某某、王某、侯某某开展了放射诊疗工作。
该医院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核准的CT(生产厂家为沈阳东软,主要参数为140kV,345mA)、DR(生产厂商为深圳蓝韵,主要参数为150kV,630mA)两台X射线机,实际使用CT(型号为上海联 影UCT528)、DR(型号为深圳安科ASR-6850S)为患者开展放射投照工作。
查该医院患者彭某某(住院号:202205963)的病历资料,该患者入院日期为2022年6月18日,出院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该病历中最近1次的病程记录书写时间为2022年6月19日,2022年6月19日至6月28日期间,该医院无医务人员为该患者未书写病程记录。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版)》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三)项、第八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长沙协盛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5480.04元;罚款人民币699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