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同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方处字〔2022〕19号
当事人:合肥同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8LJFWD56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自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了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