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诺德怡景口腔门诊部因广告违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因广告违法被行政处罚
深市监罗处罚〔2022〕黄贝77号显示,该门诊部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罚款10260元。处罚事由为广告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修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深圳诺德怡景口腔门诊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徐忠。
本网注意到,除上述处罚外,该门诊部近年来两次因广告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10000元和16000元。
曾被当地卫健局查处违法行为
本网查询第三方信息显示,深圳诺德怡景口腔门诊部曾于去年被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深圳诺德怡景口腔门诊部涉嫌除会诊外,使用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未注册或者备案在该诊所的医师江某某开展执业活动,属于医疗机构除会诊外,使用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是未注册或者备案在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展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
较早前,该门诊部因涉嫌未按照规定书写、保管病历,属于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书写、保管病历的违法行为被罚3500元。
据了解,深圳诺德怡景口腔门诊部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口腔科。第三方平台股东信息则显示,该门诊部为深圳诺德齿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