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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腐竹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重罚

2022-12-07 11:50: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河南省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大各类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日前,该局曝光济源某豆制品厂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腐竹案。

2022年6月28日,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某豆制品厂有无证生产、乱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随即对被举报单位现场检查,发现该豆制品厂的生产场所卫生脏、三防设施不全,未启用检验室、更衣室等设施;在成品库有已装箱的成品黑豆腐竹133箱,外箱标示委托商为西安金豆食品有限公司、许昌中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而非实际生产商济源市某豆制品厂。

经向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区分局、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两个单位未委托当事人加工腐竹,经认定当事人生产的箱装黑豆腐竹冒用了他人的厂名厂址。同时,当事人在2021年12月15日曾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属于情节严重,符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2021版)第十一条第四项的从重处罚情形。

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罚款3.7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作出:1.没收违法生产的黑豆腐竹133箱(抽样送检12袋)、13689个、纸箱210个;2.处货值金额75%的罚款3591元的行政处罚。(来源:济源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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