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8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2年(第51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柳州市御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维护保养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电梯检验机构变更使用标志案、广西馨缘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柳州螺蛳粉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罚〔2022〕200号 | 柳州市御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维护保养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电梯检验机构变更使用标志案 | 柳州市御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91450223579402649H | 韦继云 | 当事人变更维护保养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检验机构变更使用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 (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14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30日 | |
2 | 柳市监处罚〔2022〕LZ13号 | 广西馨缘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柳州螺蛳粉案 | 广西馨缘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 91450200MA5NGTPG3C | 黎可远 | 当事人生产过程中未留样,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柳州螺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14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30日 |
柳市监处罚〔2022〕200号-柳州市御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示版).pdf
柳市监处罚〔2022〕LZ13号-广西馨缘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