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逸惟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被处罚。
京昌市监处罚〔2022〕2482号显示,经查,2022年9月28日当事人委托北京京蓝晟和科技有限公司在公众号上设计制作了含有“间充质干细胞 关节腔注射 膝关节最佳治疗方法,间充质干细胞细胞抗衰老干预与疾病治疗”的内容的广告并发布在公众号(逸惟思)上,广告费用300元。现当事人公众号相关内容已删除。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罚款900元并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