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稳、准、实”作风,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和强力震慑10类违法行为。现公布第3批典型案例。
1.铁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蕲艾保健养生服务店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发布广告行为案
2021年11月26日,铁西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蕲艾保健养生服务店涉嫌虚假宣传。经查,该店在经营场所内张贴两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合影照及文字,并手拿艾条说:“我也用,艾灸是个好东西,是中国的宝贝!”。
该店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发布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铁西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于洪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沈新路分公司使用超期未经检验的电梯行为案
2021年10月19日,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对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沈新路分公司在用电梯进行执法检查,发现4部自动扶梯、2部乘客电梯、2部载货电梯超期两个月未检验,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3.康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锐达燃气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和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案
2021年11月19日,康平县市场监管局对沈阳锐达燃气有限公司气瓶充装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中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和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且超过检验期的出租车车载气瓶进行充装。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康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4万元的行政处罚。
4.法库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双台子乡农机服务站销售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案
2021年12月23日,法库县双台子乡农机服务站销售的92号汽油经省级监督抽查,乙醇含量和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不合格。经查,该批次产品从沈阳乐天石油经销有限公司购进,共计3吨,截至调查时均已销售完毕,获利0.268万元。
该农机服务站销售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库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8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