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针对部分药品价格波动情况,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药店、诊所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62家次,发放提醒告诫函162份, 发现1家药店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已责令其改正,立案哄抬价格案件1起。
其中,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山市场监管所立案查处一起涉嫌哄抬“连花清瘟”胶囊价格案。该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称某诊所在售的连花清瘟胶囊价格明显异常。
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固定证据,全面排查该诊所“连花清瘟”等系列药品近期销售情况。经查,12月6日该诊所连花清瘟胶囊的结算价格为一盒35元,12月9日涨到了每盒100元,而进货价仅为20.2元,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该诊所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当场认识了错误,并立即退还多收价款。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张莉 魏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