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被罚款20万元。
沪市监宝处〔2022〕132022001120号处罚文书显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8日,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告主通过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在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美平路店等20家上海益丰大药房直营门店美 团外卖平台发布了关于处方药爱廷玖®盐酸达泊西汀片“爱廷玖® 为爱延时 让爱更持久”的广告,当事人的广告制作费用无法计算。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外,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款贰拾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