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级联动,进一步加大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力度,对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第三批立案查处的典型案例。
1.牡丹江市爱民区某药房
布洛芬缓释胶囊进价6.12元/盒,售价20.00元/盒,购销差价率227%,搭售氨咖黄敏胶囊。
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拟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2.双鸭山市岭东区某医药商店
加劲咳特灵片进价6.00元/盒,售价18.00元/盒,购销差价率200%。
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拟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3.双鸭山市尖山区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万通牌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进价4.42元/盒,售价15.00元/盒,购销差价率239%。
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拟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4.伊春市乌翠区某药店
安瑞克布洛芬颗粒进价22.00元/盒,售价49.00元/盒,购销差价率123%。
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拟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5.伊春市伊美区某医药连锁
抗感解毒口服液进价12.80元/盒,售价39.00元/盒,购销差价率达205%;复方小儿退热栓进价5.50元/盒,售价12.00元/盒,购销差价率118%。
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拟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将对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