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捆绑销售、仿冒混淆、利用疫情防控进行商业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1.盐城某娱乐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案
2022年12月15日,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对当事人依法实施了检查。经查,当事人员工在个人朋友圈发布了一则含有“当事人LOGO、百年中医传承 祖传偏方秘方 预防新冠祖传配方、处方SPACE秘方重见天日 白兰地 威士忌 伏特加 500毫升 外加干果200克 牛肉一盘 果盘一份 小吃若干、使用方法 用酒慢慢服下 然后蹦迪2-4小时 每晚1次 七天一疗程 连服两个疗程(十四天)可保万事大吉、注意 治疗过程用蓝带或XO服用效果更佳外加中华每小时一次雾化治疗、当事人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内容的广告。该广告蹭热度,利用疫情防控进行商业炒作,有违社会良好风尚,属于《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所指的禁止情形。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2.盐城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射阳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2022年12月21日,射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依法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150ml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标价为35元/瓶,得菲尔10粒装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标价为10元/盒。2022年12月21日,当事人在向消费者销售上述药品时,未按照标价出售药品,分别以40元/瓶和15元/盒的价格对外出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射阳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3.阜宁县某大药房销售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案
2022年12月23日,阜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依法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千古世医连花清瘟茶”“回春集莲花清温茶”“药先知TM莲花清温茶TM”等三个品种共计37盒商品。当事人销售的商品名称中含有“莲花清温”等字样,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与“连花清瘟”药品存在特定联系,其行为构成仿冒混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目前,阜宁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4.盐城某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防疫药品药械案
2022年12月26日,盐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租用的经营场所依法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有在售连花清瘟胶囊18盒,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13盒,布洛芬颗粒24盒,布洛芬缓释胶囊8盒,布洛芬混悬液2盒,蒲地蓝消炎片40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2盒,小柴胡颗粒39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2盒,川贝枇杷糖浆1瓶,感冒软胶囊1盒,维生素C泡腾片2盒,复方金银花颗粒1盒,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7盒(25人份/盒),另有5袋礼盒(其中每袋装N95口罩8个、玻璃体温计1个、咳速停糖浆1盒、连花清瘟胶囊2盒、布洛芬颗粒1盒、感冒灵颗粒2盒、抗原8只)。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药品及三类医疗器械的进货凭证及供货方相关资质文件。经查实,当事人未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无药品经营许可。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来源:盐城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