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针对抗原检测试剂、退热药品等部分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线上线下批发、零售价格为重点,全面开展巡查检查,积极摸排核查有关问题线索,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哄抬涉疫物资价格、捆绑搭售、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行为。现公开曝光第二批典型违法案例3起。
案例一
大连佰仕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案
2022年12月27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大连佰仕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所售医用酒精进价为6元/500ml,以12元/500ml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达100%,涉嫌构成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行为。依据《价格法》第十二条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监管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10号)有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二
大连市中山区民某诊所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12月22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大连市中山区民某诊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诊所在销售抗原检测试剂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成本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价格,进销加价率达122%,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依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竞争发〔2022〕60号)有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三
大连普兰店铁西渤某社区卫生服务站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22日,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大连普兰店铁西渤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卫生服务站在销售对乙酰氨基酚片时,强制搭售小儿咽扁颗粒药品,变相大幅提高对乙酰氨基酚片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依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及《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竞争发〔2022〕60号)有关规定,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陈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