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针对部分药品等物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稳定医药用品价格秩序的通告》和《关于全面加强涉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对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的同时,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摸排核查有关违法违规线索,迅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典型案例。
案例一
兰州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健康路店通过捆绑销售其他药品变相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售价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2日,张掖市临泽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兰州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健康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年12月8日-12日,当事人在消费者购买连花清瘟胶囊时,强制搭售蒲地蓝消炎片、阿奇霉素分散片、复方感冒灵颗粒等其他药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临泽县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甘肃天园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济安药店大幅度提高布洛芬混悬液售价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4日,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甘肃天园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济安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年12月12日-14日,当事人将布洛芬混悬液在其上级公司零售指导价的基础上加价销售,进销差价率由37.5%大幅度提高至66.7%,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渭源县会川镇新会药店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案
2022年12月12日,定西市渭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渭源县会川镇新会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没有明码标价。渭源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民勤县萃德源医疗有限责任公司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案
2022年12月7日,根据消费者投诉,武威市民勤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民勤县萃德源医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没有明码标价。民勤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定西市临洮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及时处置一起高价售卖连花清瘟胶囊行为
12月14日,定西市临洮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居民举报电话,称有人在临洮县金泽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高价售卖连花清瘟胶囊的消息,希望予以查处。接到举报后,临洮县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初步查明当事人为自然人,未注册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当即联系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传唤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某网络销售平台发现“连花清瘟胶囊”售价15元,觉得购进后售于他人有利可图,遂决定在业主群发布售卖消息,若有人联系购买,才准备购进后准备以每盒30元售出,从中渔利。在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批评教育下,当事人深刻认识到其错误行为,表示立即改正,消除影响。鉴于当事人私自售卖药品的行为未实际发生,亦未取得违法所得,临洮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于12月14日下午在业主微信群就此事件公开致歉,消除不良影响。(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