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重庆市开州区唐学明诊所因使用劣药,被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
10盒蒙脱石散均已过期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诊所违法事实为,2022年10月21日,铁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电话举报称该诊所疑似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检查发现该诊所待使用货架上有由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蒙脱石散共10盒,均已超过有效期限。该诊所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重庆市开州区唐学明诊所消除影响并对其罚款2万元。
何为劣药?
渝开州市监处字(2022)288号显示,重庆市开州区唐学明诊所违法行为类型为:(医疗机构)使用劣药。
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其中第九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