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全力维护放心消费、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节日市场秩序。现将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四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7月4日,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生产的“联新旺”牌大黄油饼干10件(生产批号为2021-11-24)和伍仁月饼5件(生产批号为2022-06-02)的“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产品均已全部销售。另查,当事人自2019年以来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先后被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三次。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奇台县玖润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白酒)、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案
2022年春节前夕,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奇台县玖润商行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商行内有销售的杏花村® 清香型青花汾酒79瓶(盒),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详细信息、进货票据及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上述杏花村® 清香型青花汾酒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属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产品,违法经营额共计46440元。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罚款4644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吉木萨尔县城镇多宝利综合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2年3月1日,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吉木萨尔县城镇多宝利综合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娃哈哈AD钙奶11瓶,胡萝卜汁饮料3瓶,雀巢咖啡7瓶,今麦郎刀削面6桶,红豆汉堡3袋,乌苏啤酒41瓶,面包18袋,口香糖24条,面条23包,榨菜60包,红薯淀粉2包,小浣熊干脆面3包,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714.5元。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昌吉市湘宴小厨餐厅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2年6月7日,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吉市湘宴小厨餐厅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餐厅自2021年1月1日营业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在未购进“龙利鱼”的情况下,将“巴沙鱼”加工后,以“龙利鱼”名称销售,对销售的菜品进行虚假宣传。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