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案
2022年4月25日,河南省孟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孟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份,执法人员在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时发现,孟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用的特种设备未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执法人员当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之后,执法人员“回头看”发现,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遂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意识的最直接体现,也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地基”。“地基不稳,地动山摇”,企业如果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都不予建立,又何谈安全。
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2年10月8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孟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作出没收白醋(酿造食醋)100箱,罚没款共计19800元的行政处罚。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孟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生产的白醋的配料记录中显示添加有味精、乳酸和五香香精3种食品添加剂,但该批次白醋包装袋配料表中未显示该3种食品添加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重要载体,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有直接的指引作用,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密切相关。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对食品标签标注内容的要求,属于食品安全标准之一,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某化妆品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2年05月06日,孟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孟州市某化妆品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共计1064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0日,执法人员经依法亮证对孟州市某化妆品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该店内中间货架第二层检查发现:1、进口化妆品SK-II,数量1盒。2、进口化妆品BIOXCIN,数量1盒。3、进口化妆品Moisture Lotion,数量1盒。上述产品未见到中文标签,且现场不能提供以上产品的相关资质证明购进票据及检验报告,也没有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的购进凭证。经查,当事人未按要求尽力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
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案
2022年8月26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孟州市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作出没收创丰收复合肥料350袋,没收违法所得625元,罚款人民币:50400元,罚没款合计51025元。
2022年5月30日,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移交通知单》,内容显示孟州市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创丰收复合肥料,经检验总养分、总氮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要求,依据《化肥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化肥的质量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有着直接影响。销售不合格的化肥将导致粮食减产,甚至农民绝收。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化肥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防止问题化肥流入农民手中,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某服装店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2022年5月24日,孟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孟州市某服装店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罚没收短袖T恤,品牌:马克宾利,颜色:白色3件,黑色4件;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来源:孟州市场监管)
2022年3月15日下午,执法人员依法亮证对孟州市某服装店进行检查,该店正在营业,店长李某某在场,检查发现该店内销售的短袖T恤,品牌:马克宾利,颜色:白色,数量:3件,黑色,数量:4件,衣服正面均有奥林匹克冰墩墩标志,现场未能提供相关资质。
经查,该店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未能提供相关凭证及授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