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1月29日消息,2022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组织抽检药品171批次,检验合格169批次,不合格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绍兴市上虞区第三医院,鸡骨草(批号:210801;生产单位: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性状”项目检验结果为“小叶叶片较大,长1.2~2.4cm,两面密被长柔毛,系伪品。(不符合规定)”;“鉴别”项目检验结果为“非腺毛长436~1570μm。(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新天天大药房(普通合伙),藿香正气水(批号:210111;生产单位: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府庆制药有限公司),甲醇量检验结果为0.07%(ml/ml),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此外,组织抽检医疗器械18批次,检验合格18批次,不合格0批次;组织抽检化妆品69批次,检验合格69批次,不合格0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