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1月28日,一网友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在西安市永兴坊门口买板栗时遭遇了缺斤短两的商贩“宰客”行为:花了16元结果只买到6.4元的板栗,面对质疑和要求退钱,商贩态度恶劣还让游客“不要来西安”。该事件随即引发社会关注。
截图来源:某短视频平台
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找到摊贩并立案
针对上述事件,西安市新城区中山门市场监管所此前回应,已组织人员对此核查处理。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摊贩没有出摊,市场监管部门在景区周边已经查看并通报了属地的执法中队,他们管理流动摊贩,晚上市场监管配合执法中队再来一次夜查。
1月30日,中山门市场监管所向中国质量新闻网表示,经调查走访,已经找到该名摊贩,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这名摊贩立案查处,最终结果出来后会官方公布。
律师:这是欺诈行为
对于该摊贩的行为,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娜娜表示,这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
她向消费者提出建议,消费者可以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王娜娜称,对于经营者来说,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时将会依据经营行为的情节恶劣程度,对其进行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如果摊贩拒不改正,行为恶劣的话,应该会受到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应当参照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执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