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企业复工复产高潮来袭,特种设备使用如果不规范操作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常见的不规范操作有哪些?又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呢?
案例一 聘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急于复工复产,由于持证人员未返岗,于是指派厂内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法条链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规定给予处罚。
案例二 使用超期未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
复工复产时未检查设备定期检验有效期限,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为不合格事项属于小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并继续使用。
法条链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规定给予处罚。
案例三 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法条链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是第一生产力,复工复产前,特种设备安全使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自查。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复工复产前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二是开展培训。人员持证上岗,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是完善预案。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