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云南省化肥产品(第二批)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化肥产品(复肥、磷肥、氮肥、钾肥、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第二批),主要情况如下:
一、抽查结果情况
(一)复肥
复肥产品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包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等。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了昆明市等10个州、市,共抽取79 批次样品,经检验,62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52%。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养分含量或主要成分、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氯离子含量、粒度和包装标识。
不合格产品涉及东方雄师、新澳特、艾迪安、美芭、增神、新田龙九大簋、强动力等。
(二)磷肥
磷肥产品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品种有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肥料级磷酸氢钙等。抽样区域覆盖了全省16个州、市,共抽取124批次样品,经检验,80批次合格,4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5.48%。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养分含量或主要成分、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游离酸、细度、水分和包装标识。
不合格产品涉及滇鹤、乾坤、玉磷珑、佰麟、金满地、圆湖、屯海、福化等。
(三)氮肥
本次监督抽查的氮肥产品涉及农业用尿素、农业用氯化铵、肥料级硫酸铵等。抽样区域覆盖了红河州等8个州、市,共抽取25批次样品,经检验,24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00%。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 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中国铜业”肥料级硫酸铵。
(四)钾肥
本次监督抽查的钾肥产品涉及农业用硫酸钾、肥料级氯化钾、农业用硝酸钾等。抽样区域覆盖了保山市等7个州、市,共抽取15批次样品,经检验,14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67%。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游离酸。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大旺”硫酸钾。
(五)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是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抽样区域覆盖了红河州等9个州、市,共抽取25批次样品,经检验,18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00%。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总养分或有机质、酸碱度和水分含量。
不合格产品涉及绿溪、甜果老大王、通益、洱海、万稼灯禾等。
(六)水溶肥料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品种为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和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抽样区域覆盖了红河州等6个州、市的流通领域,共抽取21批次样品,经检验,12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2.86%。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养分含量或主要成分。
不合格产品涉及禾灵丰、金玛中微、芸天驾、BS-GOLD、丰产者、美星、统丰等。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结果处理工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对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加大惩治力度;涉及的不合格企业在复查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销售同一产品。此外,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附件1:2022年云南省复合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pdf
附件2:2022年云南省磷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pdf
附件3:2022年云南省氮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pdf
附件4:2022年云南省钾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及检验结果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