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厦门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因天猫网店刷单被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开出20万元罚单。
2022年7月,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税务部门通报线索,反映A公司可能存在少报2019年度至2022年4月税收的情况,但经A公司自查后发现,该部分销量属刷单行为,并非真实交易。
经调查,A公司大致从2019年开始经营,主要在天猫网店销售家用电器。2019年底,该公司通过刷单推销电话添加某刷单方微信,并通过微信方式开始沟通对接刷单操作。“刷单增加销量后,商品销量会显示在店铺内产品列表、商品详情页、天猫的产品搜索页面里……”A公司负责人表示,刷单是通过提升后台销售数据,优化搜索引擎排名权重,让买家更容易搜索到他们的产品。
经查实,A公司在网店经营过程中存在部分交易为虚假交易,系通过支付佣金找刷单团队拍下其网店的产品完成。2023年2月13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A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电商平台的用户购买数量、评价情况通常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一些不良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还破坏了正常的互联网市场竞争关系。下一步,集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将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陈永 刘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