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轻松大药房有限公司主动注销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02月20日-2023年02月24日,公示期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无异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拟注销《第二类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企业法人(负责人)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1 | 包头市轻松大药房有限公司 | 内包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004号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沼潭西路林南小区综合楼 | 郝澍 | 包头市食药监局 | 2017/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