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一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江综执市监罚罚字17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能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21年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我单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于2022年7月14日将当事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8日在《珠江时报》刊登《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催促报送2021年度报告公告》,提醒当事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21年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当事人直到2022年10月18日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1年企业年度报告。 | |||||
处罚依据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从轻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一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5MA56DQTWX4 | ||||||
法定代表人 | 区伟亮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13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2-13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