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州省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11-12月。其中,涉及紫云县绿谷食杂购物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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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市监处字[2022]135号 | 紫云县绿谷食杂购物超市(马伟娇)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紫云县绿谷食杂购物超市 | 92520425MA7LYH5TXC | 马伟娇 | 紫云县绿谷食杂购物超市(马伟娇)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郁美净儿童鲜奶洁发宝1瓶、欧弗兰1瓶、六神清莹水润沐浴露1瓶、梦舒宝儿童洗发沐浴二合一3瓶、飘柔垂顺亮泽洗发露1瓶、金舒齿达双效抗敏感牙膏1盒、黑人牙膏茶倍健杭菊龙井2盒、小叮当全心护理洗发沐浴露(苹果味)2瓶、小叮当全心护理洗发沐浴露(草莓味):2瓶、飘柔人参滋养修护洗发露3瓶、飘柔人参滋养修护洗发露1瓶、水密码锁水睡眠面膜2盒、水密码水漾优白BB霜1盒、水密码精华乳液1盒。 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