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
重庆涪陵区老梅调解室强化基层消费维权工作取得实效
□ 文光辉 戴庆盈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崇义街道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崇义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老梅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老梅调解室)成立至今,已受理各类消费纠纷8200余件,其中成功调解7511件,成功率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该局以老梅调解室为抓手,着力强化基层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成效。
基层市场监管所是消费维权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成效,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相关。强化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成为市场监管部门亟待探索的课题。
2018年,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在地处城乡接合部,消费纠纷较多的崇义所设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负责辖区消费维权工作。以在该所长期担任所长、党支部书记,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梅道渠的姓氏命名,并由其担任首席调解员,与该所另一位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团队。
为确保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有序开展,老梅调解室建立《老梅消费纠纷调解室工作制度》《老梅消费纠纷调解室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程序》,并在广泛征求辖区商场、超市经营者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商场(超市)消费者投诉站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制度》《商场(超市)消费者投诉站先行赔付制度》,使老梅调解室能够长期、规范地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工作。
为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质量,老梅调解室建立先行赔付制度。2018年,老梅调解室指导涪陵宝龙广场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入驻商圈的经营者中挑选有调解能力、热心调解工作的经营者兼任调解员,并试行《商场(超市)消费者投诉站先行赔付制度》,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可直接向商场(超市)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投诉,对其中适合先行赔付制度要求的,由调委会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这一措施不仅能够及时解决消费纠纷,也大大提升了辖区商场的整体信誉度,受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普遍赞誉。
引进第三方、第四方调解机制,是老梅调解室实施的又一重要措施。按照这一模式,当消费纠纷争议较大、情况较为复杂时,除当事人和老梅调解室工作人员外,将邀请商场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人员作为第三方代表参与调解;对争议大,情况特别复杂的消费纠纷,除上述三方外,还邀请媒体代表作为第四方代表参与消费纠纷的调解。这一措施的实施,规避了部分消费者或经营者无理“缠述”情况的发生,有利于有效化解部分重大疑难消费纠纷。
今年1月,涪陵区某专科医院房屋装修工程完成后不久,便出现房屋漏水问题。该院怀疑是管线质量问题造成,找到建材销售方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崇义所接到投诉后,梅道渠和同事立即前往装修现场开展调查,并与供货方、施工方沟通情况。但双方各执一词。老梅当机立断,邀请商场调解委员会和媒体代表参与事件的调查和纠纷调解,同时建议打开已被封埋的管线进行现场验证。看到已经爆裂的波纹水管,供货方立刻承认错误。但是,在协商赔偿金额时再次发生分歧。院方认为,供货方应该既赔偿水管管线,又赔偿因重新装修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而供货方认为,一根波纹管的价格是22元,加上重新安装这根水管的费用,最多只能赔偿数百元,重新装修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一概不能承担。老梅调解室工作人员多次开展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由供货方赔偿院方各种损失费共3万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