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州省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11-12月。其中,涉及紫云县旺迎阁食杂便利店销售失效产品案。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紫市监处字[2022]146号 | 紫云县旺迎阁食杂便利店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旺迎阁食杂便利店 | 92520425MA6GYX3A9Q | 王金燕 | 紫云县旺迎阁食杂便利店销售失效产品案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失效的超能椰果洗衣皂10块; 2、处以罚款人民币玖拾元整(¥90.0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