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峯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2〕(南)沥综执市监罚罚字523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4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佛山市南海区峯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圆整(¥4,500.00)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峯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5MA55GQE91A | ||||||
法定代表人 | 许*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10****2017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0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2-20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