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东碧丽饮水设备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2〕161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罚款金额(万元) | 3.84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1.44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广东碧丽饮水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饮水设备)被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2年7月25日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36-2014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
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肆佰圆整(¥38,400.00);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圆整(¥14400.00)。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碧丽饮水设备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67331131922 | ||||||
法定代表人 | 巫**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0****1715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1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2-21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