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公布2023年春耕农资专项执法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2023-03-06 22:10: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为保障春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近期,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春耕农资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化肥、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农资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依法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春耕农资专项执法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金沙县某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案

2022年11月4日,金沙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金沙县某经营部销售的过磷酸钙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3年1月,金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织金县汤某某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肥料案

2022年12月15日,织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织金县汤某某经营的复合肥厂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件。

经查,当事人无证无照生产和销售化肥、尿素等肥料的行为,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2023年1月,织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对上述涉案不合格产品,毕节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市场主体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来源:毕节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特检院立足技术优势,面向企 ...

  • 浙江省安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 ...

  • 江苏省响水县市场监管局邀请厦门斯坦 ...

  • 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市场监管 ...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