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为保障春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近期,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春耕农资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化肥、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农资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依法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春耕农资专项执法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金沙县某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案
2022年11月4日,金沙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金沙县某经营部销售的过磷酸钙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3年1月,金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织金县汤某某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肥料案
2022年12月15日,织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织金县汤某某经营的复合肥厂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件。
经查,当事人无证无照生产和销售化肥、尿素等肥料的行为,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2023年1月,织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对上述涉案不合格产品,毕节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市场主体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来源:毕节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