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湛江市霞山区柏志水产干货店,该店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湛江市霞山区柏志水产干货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03MA4X12EY22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0333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湛霞市监工农处罚〔2023〕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及未向社会公示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2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03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3-03 | ||||
处罚机关 | 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市场监督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