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市博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虚假维保电梯案

2023-03-09 17:04: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博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虚假维保电梯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宝处罚〔2023〕福海35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博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虚假维保电梯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电梯、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单位改正,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罚款,并提请许可实施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应的许可证。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博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359523860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胡**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8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让“小修小补”回归百姓生活

  • 重庆市永川区全力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 ...

  •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创新消费维权机制 ...

  • 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

  • 一些老字号企业守正创新营造消费新场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