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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期)

2023-03-09 20:13: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扩大“铁拳”行动影响力,真正发挥“铁拳”行动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的作用,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现发布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期)。

未按照要求维护保养电梯

执法人员在对厦门升通电梯有限公司两台电梯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上附件照片中电梯的制动器电磁铁有脱漆现象,但实物均未脱漆。

经查,2021年11月4日,升通公司派出维保人员进行维保作业,对上述电梯仅做了顶杆的更换,未按要求进行拆解保养;并将上述电梯的排查治理记录虚假填写,将记录及其他电梯的照片上传;且升通公司虽有对上述电梯进行半月维保,但未公示。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共计4.7万元的罚款。

生产经营含金箔的糕点

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厦门不靠谱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在冰箱内发现含金箔的整块蛋糕及切件蛋糕各一块,又在操作间的货架发现贴有日文标签的金箔一瓶。

经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杨某从淘 宝 网店铺购入1罐金箔,进货价格为100元。当事人将金箔加入其所生产经营的糕点中。

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实际共销售30块含金箔的整块蛋糕、66块含金箔的切件蛋糕,销售收入共计人民币8712元。现场库存含金箔的整块蛋糕1块、含金箔的切件蛋糕1块,售价为252元。当事人生产经营含金箔糕点的违法所得为8712元,货值金额为8964元。

当事人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金箔生产经营糕点,并置于经营场所内销售,构成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金箔1罐、没收违法所得8712元、罚款13.5万元的行政处罚。

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在对位于海沧区孚莲路的厦门蛋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却在外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当事人交代其员工许某负责办理该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后将许某交付的许可证书电子档,上传在外卖平台开设的商家资质页面,进行公示。经查询相关档案,当事人未获批食品经营许可,即其在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假。

对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80831.6元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该局依法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厦门和源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同安区兴荣工业园3号楼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有97台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

在对上述电动自行车进行检验后,结论为车辆的车速限值、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等项目不合格。执法人员当场决定对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97台、罚款16.87万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燃气灶具

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当事人位于翔安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5台型号为JZ20Y.1、 执行标准为GB1640-2007的家用燃气灶具,未配备熄火保护装置。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予以扣押。

经查,上述家用燃气灶系当事人以每台45元的价格,从某厨具批发部购进10台。

截至案发,当事人一共对外销售了5台家用燃气灶,每台售价为85元。当事人销售未配备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的货值金额为850元,已售出产品的销货款为425元。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货款425元,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李逵)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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